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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?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?
发布时间:2018-01-10
河北 咨询 张某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,并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,单位开具有关证明。 张某不服单位的决定,但既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,又不办理失业登记。 6个月后,张某因生活困难,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。张某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? 解答: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法定原因暂时失去职业时,国家和社会对其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项目。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,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: (1)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。 (2)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。 (3)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要求的。 本案例中,张某在失业后6个月中没有办理失业登记,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的条件,所以不能领取。